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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title>阿土哈 Atuha.com &#187; 数字图书馆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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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谷歌在数字图书上作出让步 称不用于免费下载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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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Mon, 16 Nov 2009 07:06:23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阿土哈 Atuha.com</dc:creato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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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谷歌近日表示, 已向美国法院正式提交了经修订后的数字图书和解协议。如果该协议得到批准, 谷歌承诺今后将在数字图书控制权等事宜上作出让步。 早在2005年, 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就对谷歌提起诉讼, 指控谷歌的数字图书计划侵犯版权。谷歌计划大量扫描图书, 将图书数字化后提供给用户进行搜索。 但谷歌于2008年与上述两家组织达成和解协议, 谷歌同意支付1.25亿美元给权利人, 谷歌今后可把已扫描的图书纳入谷歌搜索服务当中, 并与这两家协会共享相应网络广告收入。 但该方案仍遭到了反对, 包括微软、亚马逊在内的多家公司也都曾公开反对该和解协议。在中国, 由于一些中国作家的书也被谷歌纳入扫描计划, 因此也发生了类似情况。 相比此前协议,谷歌的新方案作家赔偿费用没有变化,包括对每本书至少赔偿60美元,今后继续使用的话,会支付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63%,作者也可要求其删除图书。双方同意在美国开放数百万种绝版书籍的访问权,允许读者搜索、预览数百万册仍在版权保护期的绝版图书,并购买其在线访问权,从而增加这些著作的曝光量、扩大读者范围。 对于那些无法查找版权持有人的图书,谷歌等将任命一家外部独立机构专门负责处理此事。原和解协议对于这部分书籍收入分成的有效时间为5年,修订后协议则延长至10年。 谷歌和美国著作权协会等机构也发布了一个联合声明,希望能够与全球其他国家的版权所有人,以及他们的代表机构,直接达成协议,使著作能够在世界范围得到共享。 谷歌相关负责人表示,谷歌图书搜索只是为搜索,不用于阅读,更不用于免费下载。只要是还在版权保护期的,谷歌都仅提供摘要预览,用户只能看到几个片段。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扫描多个图书馆图书,用其搜索技术让全球的读者免费检索。 谷歌全球研发总监 Daniel Clancy 则表示, 谷歌也愿意同中国的作家进行直接协商。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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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是和解还是抗争 谷歌事件应该引发谁的反思？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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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Mon, 16 Nov 2009 01:35:35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阿土哈 Atuha.com</dc:creato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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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近日来谷歌数字图书馆涉嫌侵权事件，引发媒体热议。 实际上从2004年谷歌数字图书馆启动至今，就一直遭受非议，欧盟、德国、法国都曾先后明确表示质疑或抗议，美国版权署也认为这项图书馆计划与法律相悖。但是谷歌却在质疑声中不断地做大。在今年10月初，谷歌提出了和解条款，表示愿意按照与美国作家协会和出版者协会达成的赔偿协议，付给作家每部作品至少60美元的赔偿，及以后在线阅读收入的63%。根据美国版权法，中国著作权人也会包含在和解协议范围内。2009年11月6日，美国法院将对和解协议召开听证会，和解协议一旦获得批准，将产生效力。这引起了中国作家的广泛不满。 据《法制日报》报道，谷歌图书欧洲分部的高管 Santiago de la Mora 称: “我们并不想用这个图书馆来赚钱，我们是在为社会做贡献。” 但实际上谷歌的数字图书馆一旦成为垄断产品，其中的商机不言而喻。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，如果站在权利人的角度上考虑，是和解还是参与诉讼，最终应该追求成本最低效益最大的结果。但是如果从整个数字版权产业发展来看，这次侵权事件无论是和解还是诉讼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。 张平教授表示，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，不希望中国的权利人与谷歌和解，她认为如果谷歌在数字图书馆方面一家独大，不要说其他小的数字图书馆无生存之地，就是今后围绕读者展开的电子商务契机也将被垄断，这对中国的数字版权产业确是重大的损失。 实际上中国数字图书馆的建设早于谷歌。早在1999年，中国国家图书馆已经开始建设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，业内当时已经预见到，数字图书馆将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。但是由于忽视了可能出现的版权问题。导致后来有关数字图书馆的诉讼不断出现。致使中国的数字图书馆经过10年仍没有做强做大。张平教授认为，国内的数字图书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: 如果严格按照先授权后使用的交易模式，成本过于高昂，但如果不按传统模式，就有可能遭遇侵权诉讼。如何做得既符合法律规定，又能让产业快速发展，同时不让谷歌抢占先机？这应引发中国的数字版权产业界的反思。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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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谷歌：60美元赔偿不是花钱消灾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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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Thu, 12 Nov 2009 01:59:29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阿土哈 Atuha.com</dc:creato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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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我们一直认为在做一件很好的事情, 会给出版社、读者都带来很大好处, 所以在中国有这么大的反应我觉得很惊讶. 如果有很多误解, 可以理解, 我们可以给予渠道来沟通. 接下来, 我们要跟各个方面接触, 在其他国家也是一样, 充分的沟通. —— Erik Hartmann 昨日下午, 在谷歌中国总部, Erik Hartmann 详细解释了数字图书馆计划和遭受的多个质疑, 这也是谷歌高层首次在国内详解质疑. 60美元赔偿按照美国标准 问: 在谷歌和美国著作权协会组织的和解书中,每本书60美元的赔偿是如何得来的,有作家说这个太低了? Erik Hartmann: 这是一个美国的官司, 按照美国的法律和标准建立的, 涉及谷歌、著作权协会等三方, 持续了五年, 刚刚达成一个和解, 但这个和解还在修改, 60美元来自这里面, 三方还要再进行讨论, 准备第二版. 11月由法官来决定. 图书扫描得到图书馆授权 问: 所有扫描的图书都是合法途径, 充分的授权? Erik Hartmann: 我可以保证, 预览和摘要都是得到授权的, 当然是图书馆的授权, 并不是版权, 对书的版权没有任何影响, 因为能搜索到的只有摘要. 问: 为什么还要额外付出60美元? Erik Hartmann: 我们不希望不停地打官司, 而且我们更大的目标不仅仅是摘要, 希望今后能提供预览, 达成和解后, 通过某一种方式, [...]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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